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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教育部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近日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4]48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477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14年重点支持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研究、国际谈判与国际合作、能力建设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只能为1家,如需采用分包形式与其他单位开展合作,需重点说明理由和相关情况。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相关领域研究5年以上。

3、赠款项目资金一般不支持出国,严格控制用于设备购置,政策研究类项目申请资金原则上应控制在100万元以内。申请赠款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申请单位需就概算依据作出说明,发改委将对此类项目进行单独论证。

4、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5、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要求,我校限申报1项。

6、项目申请书请在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下载http://qhs.ndrc.gov.cn/gzdt/201404/W020140415584275362954.doc

三、申报截至时间

请于201358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装订)报送至科研部3211重大项目办,同时发送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至pkuzhangy@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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