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新型动物药剂研制与应用”重点项目已通过专家可行性论证。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新型动物药剂研制与应用”重点项目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课题申请指南》)。现将《课题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补充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经主管部门(北京大学的主管部门为教育部)科技司审定后,进行申报。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6个法人单位,其中企业和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分别不超过3个。
2. 课题负责人的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到2007年5月底),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3.寄送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2007年7月20日12:00时整。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申请文件。
寄送地点: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新型动物药剂研制与应用”项目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20层 邮编:100022
4.其他“申请须知”、“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和目标”、“申请文件编制”、“申请书格式”等信息请严格参考附件中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