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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2.请按照科技部 国科发〔201552号文件中所列8个重点方向、61项重点任务提出重点研发任务建议;

 

3.所提任务建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边界清晰,5年内任务目标具体明确;二是要遵循研发和创新规律特点,清晰说明要攻克的关键科技问题、商业模式创新、预期目标和成效,综合考虑可形成的产业、产品、服务及市场(应用)前景;三是要提出解决科技问题的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统筹项目、人才、基地建设;四是要提出经费投入的考虑;

 

4.所提任务建议内容包括重要意义、研究基础、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预期成果形式、组织保障5个部分,每项任务建议文字不超过5000字(见科技部通知中格式);

 

5.请于3217:00前将任务建议电子稿和建议联系人、联系方式报至科研部重大项目办(pkuzhangy@pku.edu.cn)。学校将对我校任务建议进一步凝练并报教育部整合。

 

《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可通过下面链接访问相关网站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02/t20150216_118249.htm 

 

 

附:有关重点研发计划

与以往单纯面向基础前沿研究的973系列计划、单纯面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开发的863计划以及应用示范的支撑计划不同,此次建议征集中所涉及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按照国发64号文件中的明确要求,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而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具有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遵循研发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侧重针对不同研发任务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要目标具体、边界清晰、周期明确;要强化项目、人才与基地建设的统筹。强调计划面向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需要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同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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